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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季授予吴宜勇等10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春季授予吴宜勇等10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华侨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116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予吴宜勇等10人博士学位。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位

类型

学位论文题目

1

吴宜勇

数量经济学

经济学

宏观审慎监管下系统性风险生成及形成机制研究

2

郑第腾飞

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

马克思公正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以马克思对拉萨尔公正思想的批判为基础

3

陈凯

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

从共同体到联合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

4

张进军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法学

中国国家形象构建中的话语体系研究

5

许永超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基于柔性抛光工具的蓝宝石衬底混合磨料抛光技术研究

6

洪璇

生物化工

工学

九龙江河口微生物多样性及一株异养硝化菌脱氮特性研究

7

张锦花

生物化工

工学

microRNA-361调控肝脏糖脂代谢的机制研究

8

赵阳

化学工程

工学

南昌市大气PM2.5污染特征与来源解析研究

9

龚新怀

材料学

工学

茶生物质高值化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性能研究

10

罗兴鹏

企业管理

管理学

正向领导对员工及团队建言行为的多层次影响研究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18117日至2018416日)。如有疑义请与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联系(泉州校区:0595-22693031;厦门校区:0592-6161270)。

学位获得者在异议期满后可以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领取注意事项如下:

(一) 领取时间

2018417日后所有工作日

(二)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2培养管理办公室 0595-22693031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1培养管理办公室 0592-6161270

(三) 以非定向、自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领取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见附件1);

3)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学位证书。

2. 委托他人领取的

1)有本人亲笔签署的《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学位证书。

(四) 以定向委培方式培养的博士生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须提供的材料:

1)人事部门开具由研究生本人领取其学位证书的介绍信(样本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

4)学术论文未见刊的,须待论文(与上会提交论文录用通知一致)见刊后持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才能领取学位证书。


附件:

          1.博士研究生自提学位档案声明.doc 

          2.博士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代领委托书.doc 

          3.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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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