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研究〔2017〕24号)、《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8〕18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38 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2018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拟资助与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7月10日16:00前向研究生院(泉州校区:0595-22699093、厦门校区:0592-6161262)反映。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