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研究〔2017〕51号),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核定数
根据各单位上报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情况,经研究生院与人事处审核,确定各单位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数(附件1)。
核定岗位数为各单位(不区分两校区)研究生助管总数,各单位自行协调两校区间的人数分配,并指定专人统筹负责研究生助管的津贴表报送,并根据以上情况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用工单位信息表》(附件2)。
二、研究生助管的聘用工作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研究生资助报送数据的要求(教助中心〔2017〕]104号),原有的研究生勤工助学系统正进行系统升级,原拟定的助管招聘方式调整。
各单位可根据助管岗位核定数自行公布助管岗位招聘信息,学生根据各单位公布的助管岗位招聘信息,结合个人情况,进行自主申请。学生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同意,一式两份报送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查,确定拟聘用名单后,应与聘用学生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及聘期等。
用人单位完成人员招聘后,填写《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同所聘学生《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1份,另1份单位自行存档)交至研究生院汇总存档。
三、研究生助管工作起止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年10月-2018年1月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年3月-2018年7月
寒暑假期间不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
四、日常管理工作
1. 按照“谁设岗、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助管管理和考核工作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助管岗位用人单位应如实记录所聘研究生的出勤情况,根据出勤情况填写《华侨大学助管岗位工时记录表》(附件5),作为本单位研究生助管津贴发放存档材料。
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津贴表》(附件6,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工资表须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gb@hqu.edu.cn。
3. 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提交的《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为津贴发放名单依据,报送财务处。如各单位需变更助管人员,及时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变更表》(附件7),连同新聘人员的岗位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作为下月研究生助管津贴发放名单变更的依据。
五、其他
1. 请各单位具体负责研究生助管日常管理工作的老师在9月30日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并加入工作群。
2.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用工单位信息表》、《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附件4)、所聘学生《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1份)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3. 研究生院鼓励学生自行联系用工单位落实接收,如确实有意向担任研究生助管工作又无法落实接收单位的,可将个人《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发电子邮件进行登记:84737335@qq.com(泉州校区)53761764@qq.com (厦门校区),研究生院将根据全校用工情况择优推荐,如有合适岗位将及时与申请学生联系。
研 究 生 院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各单位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数
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用工单位信息表
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助管信息汇总表
华侨大学助管岗位工时记录表
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津贴表
华侨大学研究生助管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