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围:休学期满,可以复学的研究生。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复学审批表》(点击下载),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征得导师、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提 示:详细规定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 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402(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 办理时间:休学期满前一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