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围: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发表论文原件、成绩单)。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
3、将《华侨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报分管校长批准。
提 示:
1、向学院提交预毕业信息,进行毕业图像采集。
2、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必须到校财务处缴清全程学费。
3、详细规定见《华侨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和延长学习年限的暂行规定》。
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402(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
办理时间: 每年10月份周三、周五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