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在学证明》(华侨大学研究生在学证明 中英文学科、专业名称对照); 2.经所在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所在培养单位公章后; 3.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加盖研究院专用章。
办理地点:杨思椿科学馆405(泉州校区) 行政主楼A1107(厦门校区)。